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1-9周结业考试课程)以及体育系2007级学生(济南校区)补考工作定于第11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组织、协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体育社会科学系(济南校区)和运动系(日照校区)作为考试工作试点单位,单独组织本系学生考试。
3、随堂考试课程和术科课程外堂课的考核由课程所在系于第十周结束前完成。
4、考试课程的理论试题要严格按照《山东体育学院本科理论考试命题办法》的要求命题。并由教学秘书在第九周周末前将试题送交教务处文印室进行印制(试点系部按细则要求完成)。
5、严格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必须重修。请任课教师在第十周之前将本次考试学生考勤表分别交到教务科和学生所在系(部),同时单独将缺课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名报教务科备案。
6、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应于考试前三天内持缓考证明交教务科存档备案,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考,不再受理。
7、期中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应认真组织阅卷工作,根据要求,严格执行试卷评阅程序,阅卷后教研室要及时做出试卷分析和成绩登记,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上交学生所在系(部)统一保存、并进行网上成绩录入。
教务处
二 〇一〇 年十一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