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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补考、缓考制度,顺利完成补考、缓考工作,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补考、缓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本学期针对上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和已经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安排一次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科目,将自动进入重修程序。
(二)补考、缓考手续由学生所在系(部)具体办理;课程所在系(部)负责补考试卷的出题工作。
(三)理论课程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3月10日至3月12日进行;术科技术部分补考、缓考由各系(部)教研室于3月11日前安排完成。
(四)本学期1-9周参加实习学生补考、缓考安排在期中考试期间进行,请各系(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具体流程
(一)2月23日至3月3日,学生登陆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对于不及格课程,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系(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办理补考手续。各系(部)教学秘书要认真审查核实,确认后办理补考证。
(二)3月4日,各系(部)教学秘书将汇总审核后的补考、缓考学生数目、名单和考试科目报送教务科。
(三)3月5日,教务科根据上报补考、缓考人数和考试科目安排下发补考日程。
(四)课程所在系(部)须于3月4日前将补考试题提交教务科,考试结束后组织阅卷,并于五日内将补考、缓考成绩报送教务科。
补考、缓考工作涉及到学生学业预警和毕业资格审查,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补考、缓考工作。
山东体育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