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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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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定于第十一周进行,毕业班专项课程理论和实践考试定于第九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本学期前九周结业课程考试安排在第十一周进行。
(二)毕业班专项理论和实践考试安排在第九周进行。
(三)日照校区实习生补考安排在第十周进行。
二、总体要求
(一)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并编排考场,学生所在系(部)组织实施考试,课程所在系(部)负责试卷的出题工作,课程所在系(部)教学秘书依据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和人数于考前一周完成试卷印制,并于考试前按照要求转交给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秘书。
(二)课程所在系(部)教研室按照要求将毕业班专项技术成绩和专项理论成绩汇总后的总成绩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三)期中结业的随堂考试课程及术科课程外堂课考核于第十周周周末前完成。
(四)各结业课程理论试卷命题时,应严格按照《山东体育学院本科理论考试命题办法》的要求,认真执行。闭卷考试的课程试题请于第八周周末前由教研室、系(部)统一审核后,由课程所在系(部)教学秘书负责联系并完成印制。
(五)严格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请各系(部)任课教师在第九周结束之前将本次考试学生考勤分别交到教务科和学生所在系(部),同时将缺课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报教务科备案。
(六)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应严格按照《学生缓考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并于考前三天内持缓考证明交教务科存档备案,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旷考,不再受理。
(七)期中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应认真组织阅卷工作,根据要求,严格执行试卷评阅程序,阅卷后教研室要及时做出试卷分析和成绩登记,并于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将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并上报纸板成绩。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好考试各项工作。
附:表一 期中考试结业考试课程明细表
表二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日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