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以部门为单位于7月1日前将参评成果汇总报送教学科。教育部对本次优秀成果奖将采取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择优推荐,具体指标数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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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曰智 电话:0531-89655071
教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