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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政治理论课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本学期12―13教学周(5月18日―29日)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将安排人员对全校的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到教学单位实地检查。

 二、教学单位检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需拟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和计划要做到重点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检查内容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状况

(1)教学运行的秩序和规范情况,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调停课统计、教学进度正常与否等。

  (2)上半学期结业课程的检查。重点检查已结业课程教师教学文件的完善、归档情况和结业课程教考分离情况。

  (3)下半学期新开课程的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及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

  (4)以往教学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围绕实验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开展,同时要加强实验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

   3.教风、学风情况

   (1)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包括教学态度、各教学环节(备课、授课、教学基本文件、答疑、作业批改、试卷批阅等)的完成质量等;

   (2)学生行为规范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率、上课迟到和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及其他学风情况。

各教学单位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三、学校检查内容

1.学校督导组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质量情况。

2.学生的学习态度、学风状况。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等情况。

3.听取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教师授课、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监测点。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制定出完备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检查效果。

2.认真落实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制度和干部听看课制度。院、系、部及教研室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教师所授课程进行全面听课,并提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办法。

    3.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等,将文字材料于5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17979813@qq.com)。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