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选用顺序
1.获国家级奖励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教育部推荐的国外优秀原版教材;
2.获省(部)级奖励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
3.近三年国家级出版社和重点院校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4.经院教材委员会评审或规划建设的教材;
5.其它类别教材。
二、教材选用、征订原则
1.谁管专业谁定教材原则 每门课程所订教材,需由专业所在系(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与课程所在教研室商定后,报教务处审批、预订。
2.稳定性原则 已经选用的教材,要保持相对稳定的教材使用计划(一般为四年左右,可微调),使用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否则,造成积压报废的费用将从有关系(部)的教学经费中支付。
3.订什么用什么,订多少用多少的原则 征订各类教材要认真考虑,凡因各系部多订、错订造成积压的教材,其经济损失将从有关订书部门的经费中扣除。
三、我院所有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均由教务处统一购买,各系(部)不得擅自私购教材。
四、教材的预订时间,统一在春、秋两季进行;每年的4月预订当年秋季使用的教材,每年的十月预订下一年春季使用的教材,各教学单位均需在每年的3月、10月初确定本单位所预订的教材,并填写教材预定计划表上报教务处。
五、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和具体要求,由系(部)主任负责统筹,精心研究,充分论证,认真选用。确定后,必须按《山东体育学院教材预订计划表》的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二份),力求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在规定时间内送教务处办理预订手续。逾期再提出补订或更换教材的教学单位,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六、各系(部)在预订教材时,应特别注重教材的质量,严格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教材选用顺序选用教材,选取时坚持选上不选下原则。
七、每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订购一种教材,特殊情况需要订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的,须报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预订。